據新華社電近日,國務院印發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-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綱要》)。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。 《綱要》強調,到2020年,實現信用基礎性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,以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基本建成。 《綱要》圍繞政務誠信、商務誠信、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點領域,明確了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密切相關的34個方面的具體任務。要求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,建立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,推進行業間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和地區內信用信息整合應用,形成全國范圍內的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。 《綱要》提出,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,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,對守信主體實行優先辦理、簡化程序、“綠色通道”等激勵政策,對失信主體采取行政監管性、市場性、行業性、社會性約束和懲戒。 >>專家解讀 完善獎懲機制提高失信成本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,完善獎懲制度,將提高失信成本,不僅維護守信者利益,也使失信者寸步難行。
“信用是金融機構的金飯碗,但少數金融機構利用信用光環,用破壞性的方式套利。”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說,金融欺詐、內幕交易、非法集資等金融失信行為仍屢見不鮮,規范金融市場秩序迫在眉睫。衡量一個客戶信用狀況應根據方方面面的信息,信用報告應體現特色化、差異化、定制化。 目前,我國信用服務市場不發達,服務體系不成熟,服務機構公信力不足,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機制缺失。郭田勇說,《征信業管理條例》出臺后,一批民間資本主辦的征信公司正浮出水面,這樣會使整個征信行業的競爭加強,也有助于征信服務更加差異化。 (責任編輯:北京中企普信國際信用評價有限公司) |